- 多達8種保單貨幣選擇,包括美元、英鎊、澳元、加元、人民幣、新加坡元、港元及澳門元1
- 貨幣轉換權益 – 您可於第3個保單週年日起,申請行使「貨幣轉換權益」2,把原有保單貨幣轉換至新保單貨幣
附註:
1. 只適用於澳門繕發之保單。
2. 適用於生效滿3年或以上及並未將所有現金價值轉換為年金的保單(不適用於已預繳保費或於保費假期期間的保單),並須於每個保單週年日起計的30日內遞交書面申請。每個保單年只可行使貨幣轉換權益一次。如於行使貨幣轉換權益時本公司不再提供富饒傳承儲蓄計劃3,則保單將轉換至一個當時我們可提供的新計劃,該計劃可能與現有產品不同。於行使此權益前應仔細評估產品間之保障、權益及保單條款等之差別,並考慮相關產品是否符合您的個人需要。行使貨幣轉換權益後的現金價值(包括:保證現金價值、累積紅利及利息、年終紅利及終期紅利)及基本計劃的每年保費將按不同因素釐定及調整,包括但不限於當時的市場貨幣匯率(由我們酌情決定)、新舊資產組合的投資收益和資產價值及 / 或由現有資產轉移至新資產之交易,並有可能低於或高於轉換前之相應價值。行使貨幣轉換權益後的基本計劃的每年保費須不少於計劃要求的最低保費。保單債項(如有)須於行使貨幣轉換前全數償還。有關貨幣轉換權益之詳情,請參閱條款及細則。
- 萬通保險專業的投資團隊採用積極的資產配置策略,為您爭取更佳且穩健的長線回報潛力
- 自保單生效滿3年起3,除保證現金價值外,保單更提供非保證「年終紅利」及「終期紅利」以分享投資收益
- 現金價值4 = 保證現金價值 + 累積年終紅利及利息 + 終期紅利
附註:
3. 行使保費假期及 / 或貨幣轉換權益會對保證現金價值、年終紅利及終期紅利有所影響。有關保費假期及貨幣轉換之詳情,請參閱條款及細則。
4. 須扣除保單債項。
- 保單分拆權益5 – 自保單生效滿3年起,您可將保單的部分現金價值分拆成數份保單,饋贈給多位摯愛,亦可將各份保單轉換成不同的貨幣
- 保費假期6 – 您可於第2個保單週年日起,申請長達4年的保費假期
- 年終紅利 – 可套現使用,或於保單內繼續滾存生息7
- 終期紅利鎖定權益8 – 您可於第15個保單週年日起,申請行使終期紅利鎖定權益,將部分終期紅利所提供的回報鎖定
- 透過部分退保9,於保單內提取部分現金價值使用,亦可透過保單借貸,獲享高達90%保證現金價值的貸款額,助您靈活調動資金
附註:
5. 適用於生效滿3年或以上及並未將所有現金價值轉換為年金的保單(不適用於已預繳保費或於保費假期期間的保單),並須於每個保單週年日起計的30日內遞交書面申請。每個保單年只可分拆保單一次,但每次分拆的保單數目不限。分拆保單的保單生效日及繳付保費年期與原有保單相同。按現行規定,每次分拆保單時,轉換至每張新保單的現金價值需達10,000美元 / 7,500 英磅 / 15,000澳元 / 加元 / 新加坡元 / 65,000人民幣 / 80,000港元 / 澳門元;而分拆保單後未轉換部分的基本計劃的每年保費需不少於最低保費規定。保單債項(如有)須於分拆保單前全數償還。有關保單分拆權益之詳情,請參閱條款及細則。
6. 適用於生效滿2年或以上的保單(不適用於已預繳保費或具保單債項之保單),並須於保單週年日前的60日內遞交書面申請,而保費假期將於該保單週年日起生效。每次申請之保費假期年期必須為1年的倍數。保費假期內不可行使貨幣轉換權益及保單分拆權益。有關保費假期之詳情,請參閱條款及細則。
7. 累積年終紅利的積存利率並非保證,並按所選擇之保單貨幣而有所不同,由本公司不時釐定。
8. 於保單生效滿15年後,每個保單週年日起計的30日內,可提出書面要求行使終期紅利鎖定權益,每次轉換的鎖定百分比現時最少為5%及鎖定百分比的總和最高為60%。已轉換的終期紅利將不可被還原。須合符當其時的行政規則。
9. 部分退保會令日後的保證現金價值、年終紅利及終期紅利按比例相應減少。
- 透過「更改受保人」10,將保單傳承予摯愛。更改受保人次數不限,亦不影響保單的現金價值
- 主動更改 – 於第一個保單週年日起,您可於保單生效期內隨時把保單的受保人更改為子女、孫兒、又或您的摯愛,讓保單世代傳承
- 預先設定 – 您可設定後續保單持有人11,一旦不幸身故,保單仍可自動延續;另外,亦可預先設定指定受益人,於受保人不幸離世後,指定受益人自動成為新受保人11,12,保證傳承
附註:
10. 適用於保單生效1年後,有關詳情以當時的行政規則為準。
11. 須符合當時的行政規則。
12. 若保單持有人在受保人在生時指定一位受益人為後續受保人,則受保人身故後,該受益人會成為新受保人,計劃將不會支付身故保障,而保單亦不會被終止。須符合當時的行政規則。
- 您可於55歲及保單已生效滿10年起,隨時選擇將全數或部分現金價值轉為終身年金13
附註:
13. 於行使年金權益時,保單貨幣須為美元、人民幣、港元或澳門元。按現行規定,轉換年金時的現金價值需達10,000 美元 / 65,000人民幣 / 80,000港元 / 澳門元。實際的年金收入按所選擇的年金權益、用作行使年金的現金價值及當其時適用的年金率計算。每位受保人只可以行使年金權益1次。我們保證提供年金權益選擇1「定額終身年金」,並保留不時修訂本計劃所提供的年金權益、於首次支付年金時釐定關於年金的條款及年金金額的絕對權利。
- 豁免保費保障總額高達200,000美元或等值14
- 身故保障15自選賠付方式
附註:
14. 在任何情況下,個人於本公司所有富饒傳承儲蓄計劃2及富饒傳承儲蓄計劃3保單所獲享的豁免保費保障總額最高為二十萬美元或等值。
15. 身故保障只適用於保單生效期間及於全額現金價值行使年金權益前。身故保障並不包括已被遞減的基本計劃的每年保費(即部分退保)。須扣除保單債項。
- 繳付保費年期短至5年或10年
- 申請簡易
- 無需進行驗身
5年繳付保費年期:0-75歲
10年繳付保費年期:0-7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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