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派息 兼享「額外利息」 及「額外回報」
提存彈性
額外安心保障
全面附加保障配合需要
- 提供較一般銀行存款更高的回報率
- 派發「額外利息」和「額外回報」,讓子女的教育基金儲備增值更快
- 於保單生效滿15年或以上,賬戶價值將不會少於每年以派息率2.5%計算而累積的賬戶價值。
- 靈活增加保費
- 可行使定期提款權益1,自由設定每月/每年提款金額及年期
- 可暫停繳付保費
備註:
1. 定期提款權益只適用於生效滿10年或以上的保單,並可獲豁免支付提款費用。按現行規定,每月提款金額最低為500美元/4,000港元/澳門元, 提款年期最短一年; 而每年提款金額為6,000美元 / 48,000港元/澳門元,提款年期最短三年。如欲更改已確認的定期提款權益,須支付手續費。
- 萬一保單持有人於65歲前不幸身故或完全傷殘並持續達6個月以上,我們會代為支付計劃的全數保費,直至受保兒童年滿25歲為止2
- 讓你於受保兒童年滿21歲的保單週年日,選擇將基本保障額增大至原有保障額的5倍,最高可達300,000美元/2,400,000港元/澳門元
- 若受保人不幸被首次確診患上末期病症3,便可獲得末期病症保障賠償
備註:
2.「繳款人保障」將於受保人年滿25歲時或保單持有人年滿65歲時終止,以較早的日期為準。
3. 末期病症指根據本公司委任醫療顧問的意見,受保人因患病以致其壽命很可能不會多於十二個月。於作出末期病症保障賠償後,有關的保單及附加保障將自動終止。有關詳情及條款,請參閱保單文件。
- 萬一小朋友患上某兒童疾病,即可獲得一筆整付的賠償
- 全面意外保障賠償因小朋友遇上意外而引致的損傷及醫療費用
投保年齡﹝以上次生日年齡計算﹞
0-17
保障年期
至100歲
繳付保費年期
至100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