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癌症乃健康人生的頭號威脅,但隨著醫學技術日新月異,治療癌症從概念、藥物以至儀器均有革新的發展,有助提升癌症的治癒率,關鍵在於擁有充裕的經濟支援,及早接受優質治療。

「額外癌症加護保」於治療原位癌、初期癌症及非初期癌症,為你加強保護。計劃不單會全數支付各項醫療費用,更提供護理保障以至每月生活津貼,讓你安心重拾健康。

高達900萬元周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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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於癌症診斷、治療及康復路上提供最全面的保障
  • 全額賠償各項實際醫療費用及開支,終身保障總額最高可達9,000,000港元/澳門元
  • 提供額外的護理及現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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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
1. 賠償金額須符合「一般合理」原則,即指醫療上必需的治療及手術,而收費不超過當地的一般收費水平。

  • 住院現金津貼:高達每日1,000港元/澳門元;深切治療可獲雙倍賠償
  • 每月生活津貼2:高達每月30,000港元/澳門元,長達12個月

附註:
2. 適用於首次確診患上非初期癌症及受保人生存期間。

  • 提供全球保障3,保障適用於全球醫院、醫院日症房、癌症診所,以及香港/澳門診所

附註:
3. 於美國接受癌症治療,同一受保人於本公司投保的額外癌症加護保及額外癌症多重保的住院保障、手術保障、治療保障,以及醫療診症及診斷保障的總賠償金額,將以每次癌症2,000,000港元為限。

  • 最長至受保人100歲
  • 每年的續期保費會根據受保人當時實際年齡及適用之同類保障級別的保費率計算
  • 若受保人不幸多次患上癌症,亦可繼續獲享周全保障
  • 兩種不同癌症(不論發生於相同或不同器官)的確診日期相距一年或以上,賠償會以新一次癌症計算
  • 若為上次癌症復發或轉移所致,只要其確診日期與前次相關癌症的確診日期相距五年或以上,而期間前次相關癌症曾經完全緩解及康復, 賠償會以新一次癌症計算。
  • 否則,會被視為上一次癌症的延續,賠償按同一次癌症計算。
投保年齡﹝以上次生日年齡計算﹞
投保年齡﹝以上次生日年齡計算﹞

0-70歲

保障年期
保障年期

至100歲

繳付保費年期
繳付保費年期

至10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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