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癌症乃健康人生的头号威胁,但随着医学技术日新月异,治疗癌症从概念、药物以至仪器均有革新的发展,有助提升癌症的治愈率,关键在于拥有充裕的经济支援,及早接受优质治疗。
“额外癌症加护保” 于治疗原位癌、初期癌症及非初期癌症,为你加强保护。计划不单会全数支付各项医疗费用,更提供护理保障以至每月生活津贴,让你安心重拾健康。
高达900万元周全保障
额外现金保障
全球保障
保证终身续保
多次癌症保障
- 于癌症诊断、治疗及康复路上提供最全面的保障
- 全额赔偿1 各项实际医疗费用及开支,终身保障总额最高可达9,000,000港元/澳门元
- 提供额外的护理及现金保障
- 详情请参阅产品单张
附注:
1. 赔偿金额须符合 “一般合理” 原则,即指医疗上必需的治疗及手术,而收费不超过当地的一般收费水平。
- 住院现金津贴:高达每日1,000港元/澳门元;深切治疗可获双倍赔偿
- 每月生活津贴2:高达每月30,000港元/澳门元,长达12个月
附注:
2. 适用于首次确诊患上非初期癌症及受保人生存期间。
- 提供全球保障3,保障适用于全球医院、医院日症房、癌症诊所,以及香港/澳门诊所
附注:
3. 于美国接受癌症治疗,同一受保人于本公司投保的额外癌症加护保及额外癌症多重保的住院保障、手术保障、治疗保障,以及医疗诊症及诊断保障的总赔偿金额,将以每次癌症2,000,000港元为限。
- 最长至受保人100岁
- 每年的续期保费会根据受保人当时实际年龄及适用之同类保障级别的保费率计算
- 若受保人不幸多次患上癌症,亦可继续获享周全保障
- 两种不同癌症(不论发生于相同或不同器官)的确诊日期相距一年或以上,赔偿会以新一次癌症计算
- 若为上次癌症复发或转移所致,只要其确诊日期与前次相关癌症的确诊日期相距五年或以上,而期间前次相关癌症曾经完全缓解及康复, 赔偿会以新一次癌症计算。
- 否则,会被视为上一次癌症的延续,赔偿按同一次癌症计算。
投保年龄﹝以上次生日年龄计算﹞
0-70岁
保障年期
至100岁
缴付保费年期
至10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