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派息 兼享 "额外利息" 及 "额外回报"
提存弹性
额外安心保障
全面附加保障配合需要
- 提供较一般银行存款更高的回报率
- 派发 "额外利息" 和 "额外回报" ,让子女的教育基金储备增值更快
- 于保单生效满15年或以上,账户价值将不会少于每年以派息率2.5%计算而累积的账户价值。
- 灵活增加保费
- 可行使定期提款权益1,自由设定每月/每年提款金额及年期
- 可暂停缴付保费
附注:
1. 定期提款权益只适用于生效满10年或以上的保单,并可获豁免支付提款费用。按现行规定,每月提款金额最低为500美元/4,000港元/澳门元, 提款年期最短一年; 而每年提款金额为6,000美元/ 48,000港元/澳门元,提款年期最短三年。如欲更改已确认的定期提款权益,须支付手续费。
- 万一保单持有人于65岁前不幸身故或完全伤残并持续达6个月以上,我们会代为支付计划的全数保费,直至受保儿童年满25岁为止2
- 让你于受保儿童年满21岁的保单周年日,选择将基本保障额增大至原有保障额的5倍,最高可达300,000美元/2,400,000港元/澳门元
- 若受保人不幸被首次确诊患上末期病症3,便可获得末期病症保障赔偿
备注:
2. “缴款人保障" 将于受保人年满25岁时或保单持有人年满65岁时终止,以较早的日期为准。
3. 末期病症指根据本公司委任医疗顾问的意见,受保人因患病以致其寿命很可能不会多于十二个月。于作出末期病症保障赔偿后,有关的保单及附加保障将自动终止。有关详情及条款,请参阅保单文件。
- 万一小朋友患上某儿童疾病,即可获得一笔整付的赔偿
- 全面意外保障赔偿因小朋友遇上意外而引致的损伤及医疗费用
投保年龄﹝以上次生日年龄计算﹞
0-17
保障年期
至100岁
缴付保费年期
至100岁
致电我们 (852) 2533 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