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疾保險】不幸患癌如何是好?拆解癌症保障常見疑問

癌症,最常見都巿嚴重疾病之一。新症個案持續增加,2021年的香港癌症數據顯示,新症較2020年上升了12.5%,大約每4名人士便有1人有機會在75歲之前患上癌症。根據筆者公司的理賠數據,癌症佔嚴重疾病賠償近7成。筆者最近就有兩位朋友分別確診乳癌及肝癌,年齡都不過40,統計數據亦顯示45-59歲年齡組別的癌症發病率有上升趨勢,癌症的普遍性及年輕化的情況愈趨嚴重。

被癌症突襲,對患者及家人當然是晴天霹靂。可幸的是隨著醫學的發展,曾被視為不治之症的癌症,只要及早發現並配合有效的治療方案,亦有治癒的曙光;可是癌症治療費用十分高昂,而且可能需要漫長的治療和康復過程,對患者本身和其家人來說是十分沉重的心理和經濟壓力。巿面上的危疾保險就是保障受保人一旦確診患上計劃所承保的癌症時,可獲一筆過現金賠償,幫助受保人應付醫療費用、生活所需等,讓受保人安心接受治療。不過不少人對危疾保險就癌症保障方面存有疑問,讓我們一一拆解︰

疑問1:如果受保人得到首次癌症賠償後,不幸再面對新的癌症、舊癌症持續、復發或擴散,危疾保險會否繼續提供保障?

如果受保人投保的是具有多重保障的危疾保險,便可獲得多次的危疾賠付,惟須留意以下兩點:

  1. 一般設有等候期,須與前次癌症賠償相隔3年後,才可再次得到賠償。如所投保的為具有彈性的危疾保險,等候期可縮短至1年,而賠償額則為50%基本保障額。
  2. 如果在原位癌或初期癌症索償後,再就癌症索償,一般危疾保險計劃均需扣除早期疾病保障曾支付的賠償,較周全的計劃則會提供保障額無縫還原保障,毋須等候期,即可還原賠償額至100%基本保障額,不用扣減曾獲得的原位癌或初期癌症賠償。

疑問2:當一線癌症治療如手術、化療、電療、標靶治療、免疫療法等已對受保病人失效或無反應時,還有其他治療選擇嗎?

試驗性藥物可為癌症患者提供多一項治療上的選擇,惟一般費用高昂,因此市面上有些危疾保險會提供「臨床試驗藥物保障」,可就處方之試驗性藥物的醫療費用,在指定的條件下以實報實銷形式作出賠償。

疑問3:受保人持續接受癌症治療,危疾保險除給予一筆過癌症賠償外,還有其他支援嗎?

為減輕受保人治療癌症所面對的經濟壓力,市面上的危疾保險一般會提供癌症現金津貼,為受保人在康復的路上提供支援。貼心的計劃在無需等候期的情況下,會提供長達180個月、每月1%基本保障額的津貼。

一些設計周全的危疾保險更會提供中醫癌症紓緩治療的賠償,幫助受保病人面對癌症治療期間出現的不同副作用,減低惡性腫瘤的復發與轉移的可能性,實行中西合𤩹方案,以提供適切的支援。

撰文 : 萬通保險首席產品策劃總監許丹萍

欄名 : AM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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