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积金】积金聚财不求人 详解3种自愿供款的利与弊

上个月提到僱主可如何善用强积金自愿性供款,做到「抢人才」和「留人才」。说到底,强积金是全港打工仔主要的退休收入来源;亦即是说,所累积的强积金会直接影响退休生活的质素。

所以,如果僱主作出自愿性供款,让僱员的退休生活更有保障,那僱员对公司的归属感定会有增无减。其实自愿性供款不但只局限于僱主层面,僱员亦可以出一分力。那麽,我们先了解一下何谓僱员自款性供款。

僱员可以透过三种方式作出自愿性供款︰

  1. 供款帐户自愿性供款︰顾名思义,就是指僱员可透过僱主,于现有的强积金供款帐户内作出额外的自愿性供款
  2. 特别自愿性供款︰计划成员可直接向受託人开立特别自愿性供款帐户,无需透过僱主,直接作出额外供款
  3. 扣税自愿性供款︰和特别自愿性供款一样,计划成员需向受託人开立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帐户,而帐户持有人于该帐户作出的自愿性供款,均可享有薪俸税或个人入息课税的税务优惠

哪一种的自愿性供款最好?当然,不同的自愿性供款各有利弊,让我在此简单介绍一下︰

不同自愿性供款各有利弊

类型 优点 缺点
供款帐户自愿性供款
  • 僱员无需另开帐户,可以沿用现有的强积金供款帐户,简单快捷,亦方便管理
  • 自愿性供款是和强制性供款一样,均需于每月在薪金内扣除,可养成有规律的储蓄习惯
  • 供款受计划条款限制,通常僱员要在离职后,才可提取或转移强积金
  • 每次变更供款款额,都必须通知僱主
  • 没有税务优惠
特别自愿性供款
  • 无需透过僱主供款,僱员可自由选择受託人开立帐户
  • 灵活简单,帐户持有人可作不定期、不定额的供款
  • 需要另外开设户口
  • 其灵活性未必适合不自律储蓄的人士
  • 没有税务优惠
可扣税自愿性供款
  • 无需透过僱主供款,僱员可自由选择受託人开立帐户
  • 可提供税务优惠
  • 灵活简单,帐户持有人可作不定期、不定额的供款
  • 帐户持有人可随时将全数帐户结馀转移至其他强积金计划的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帐户
  • 需要另外开设户口
  • 供款必须保存至65岁才可提取(符合法例订别的特定情况除外)

强积金自愿性供款和其他金融产品一样,没有最好,只有最合适。僱员应该因应自己的需要及储蓄习惯,拣选最合适的自愿性供款方式,并按照自己理想的退休生活,计算出每月的供款金额。

强积金作为退休储蓄金融产品,优势在于长线投资和平均成本法。所以,越早策划,为退休储备带来的複利效应将会令回报更可观。

新一年开始,亦是最好时机检视一下储蓄目标和进度,勿让计划跟不上变化。祝大家积金聚财!

 

撰文 : 谢志雄 Alvin 万通保险退休金及僱员福利部主管

转载 : HKET - 保险D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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